第三方仓储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第三方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名称 | 服务对象 | 预估年仓储配送 产品价值 |
1 | 第三方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 1、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2、配套产品供应商 |
6-9亿元 |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3月17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 年3月28日。
报名及商务事宜联系人:李佳,电话:15110756318。
3.报名形式:邮件报名( 邮箱:285102677@qq.com )。
4.答疑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 28 日下午17:30点前(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答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宏生(联系方式:15035269870)
5.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上午9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6.投标地点: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1107会议室
7.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五、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箱正确或及时接收相关邮件负责,招标人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⑴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公司成立五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五年为准)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0万元,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已进入中国重汽集团物流商名录不受该条件限制);
*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投标人具备五年以上汽车行业进行物流配送经验;
⑸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关于物流商的所有管理规定。
⑹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⑻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⑼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⑽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⑾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⑿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⒀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⒁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⒂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⒃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共计五份并附U盘电子版。
注:上述带“*”项为必备的资格文件,缺项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由专家组评定扣分或废标处理;第(2)(3)(4)(10)(16)项在开标前核验(由投标人单独提供),其余文件开标后核验。
特别备注:
1)本项目产生的物流费用由配套产品供应商向中标方支付;
2)中标方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
经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⑵报价:物流费率: ‰(DC产品);物流费率:‰(非DC产品)
⑶付款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⑷项目预算(DC产品,按8‰计取;非DC产品,按7‰计取)高于预算费率无效,按投标人主动弃标处理。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6.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5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
⑶接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⑷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 |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 |
账号: |
⑸说明:
(a) 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的账户为招标人明确收取或按照本文件要求扣除投标人保证金的账户,视同招标人的收取或扣除行为。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按照退款程序,在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c)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开标
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评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为该项目依法组织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成员(视标的额大小按规定确定专家人数)组成的评标专家小组负责,参照以下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定法,即由评标工作小组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标书技术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有意投标的单位应默认认同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4.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评价分为四个方面,总赋分为100分。
《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标因素 | 总分 | 评审内容 | 最高 得分 | 评分标准 |
费率因素 | 10 | 投标报价 | 10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评标专家组半数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总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商务因素 | 30 | 商务响应 | 10 |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运营经验、规划方案、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响应说明,视响应程度结合免费项目赋分。 |
组织及人员 | 10 | 设立组织架构,明确职能职责,全流程工作人员经验丰富。根据方案从优到劣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计划控制 | 10 | 有详细可行的行动计划能保证仓储配送服务,有风险管理。根据计划策划从优到劣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技术、硬件要求 | 50 | 场地及车辆配置 | 15 | 现有场地、车辆完全达到技术条款内的最低指标,根据优劣程度进行评审排序,赋分1~10分,超出项视优势程度加分1~5分;智能化程度、物流设备、立体库、飞翼车等为加分参考项。 |
工位器具配置 | 15 | 完全根据招标人要求补充工位器具,视投标方工位器具设计能力、投资比重、维护保养制度及持续改进能力、包装器具现场管理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人员配置 | 10 | 具备技术条款内的最低指标,并配备物流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合理、完整,内部管理制度完整。根据优劣程度赋分1~10分。 | ||
流程控制 | 10 | 运营范围内的作业流程,如基本的配送流程、应急管理流程等,根据工艺流程的先进性、完善性、柔性、自动化程度等综合评审、排序,自主赋分。 | ||
综合实力 | 10 | 企业规模 | 4 | 投标人提供现有物流服务项目规模,包含运行模式、人员规模、设备规模、业绩情况等,并提供后续投入规划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综合评审、排序,依次赋分。 |
项目经验 | 6 | 根据过往服务项目依次评分 | ||
备注: 1、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2、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
八、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向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具体数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如中标人未按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履行应承担的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合同签订单位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6.中标人须认可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签订前终止项目的要求。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⑷有效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以上的。
⑸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重汽集团大同齿轮有限公司所有。